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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福达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时间:2022-12-07 01:15:25    来源:

12月6日福达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涛、非独立董事吕桂莲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资料图)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未履行审议程序根据广西证监局查明的事实,公司于2015年和2020年2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设立的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关的专项账户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迟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广西证监局查明的事实,公司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涉及金额816.28万元。该置换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未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并于11月5日披露相关公告,补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披露不规范根据广西证监局查明的事实,公司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及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获取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并于10月29日披露相关公告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未披露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事项,迟至2022年10月29日才予以补充披露。此外,公司还存在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在不同项目间交叉混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签字不全等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福达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福达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8.19亿元,同比下降41.29%;归母净利润4868.87万元,同比下降69.35%;扣非净利润2691.27万元,同比下降82.1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6亿元,同比下降23.3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56.23万元,同比下降78.4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7.15万元,同比下降98.85%;负债率29.64%,投资收益-471.41万元,财务费用787.01万元,毛利率21.28%。

福达股份(60316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船舶等动力机械发动机曲轴、汽车离合器、螺旋锥齿轮、精密锻件和高强度螺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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